为了贯彻集团关于“院务公开”的指示精神,依法建立民主管理机制、权利约束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实行民主决策和办事公开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一、信息公开的范围
本院全体教职工和员工。
二、信息公开的内容
凡属本院工作范围内涉及教职工和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,均须按照本办法公开。
(一)针对教职工的信息公开内容
1.公司发展规划、改革方案、管理制度、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。
2.公司各项经费、创收和其他收入的来源、支出、使用管理及审计结果。
3.公司教职工的岗位聘任、考核、晋级、奖惩、职称评定、脱产学习、培训、进修、攻读学位等。
4.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与决议。
5.公司领导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及执行情况,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。
6.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。
(二)针对员工的信息公开的内容
1.有关员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2.面向员工的收费项目、标准、依据、程序、时间和代收代办项目。
3.违反校规校纪的情况和处理结果。
三、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
1.会议形式
利用教职工大会、员工大会等机会公布相关内容。
2.公告形式
在学院办公区的公告栏中公告相关信息。
3.网络形式
在学院网页(http:)的相关栏目公告相关信息。
四、加强监督,抓好落实
为确保信息公开制度的顺利实施,领导班子要将推行公开办事制度纳入本人工作目标,作为工作规范严格执行。
要建立健全来信、来访、来电制度,对教职工和员工反映的问题认真查处并及时解决或公开答复。
2017年10月